上海满财搬家物流接到客户委托后两个小时内安排相关人员免费上门取货,全程保险,安全,放心,快捷

营业时间
MON-SAT 6:00-18:00

全国服务热线
15921541530

公司门店地址
上海全市免费上门服务

物流资讯

上海居民搬迁_上海市房屋拆迁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日期:2021-09-17 02:59:32 浏览:

上海居民搬迁_上海市房屋拆迁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上海市拆迁房屋管理若干问题规定》(1988年3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上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改的《上海市被拆迁房屋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第二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拆迁单位的非住宅房屋第二条依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拆迁房屋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拆迁的非住宅房屋上海市(以下简称《拆迁办法》),建设单位凭市规划局、市国土局的批准文件提出拆迁安置方案,报被拆迁单位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后,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发出拆迁通知书,明确拆迁范围,限制拆迁时间;并通知被拆迁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第三条拆迁通知发出后,被拆迁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服从施工需要上海搬家,按照工程施工要求按期搬迁。被拆迁单位与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区、县人民政府商定的拆迁安置方案,协商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商不成的,由区、县人民政府调解。调解不成的,区、县人民政府可以按照先拆迁、先腾空、后处理的原则,作出处理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被拆迁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当事人对区、县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长途托运搬家,依照《拆迁办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义务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第四条根据规划要求,被拆迁单位因产业结构或产业布局调整而关闭、停止、合并、转移的,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做好系统内的调整安置工作。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赔偿标准给予合理的赔偿;系统自行管理的房屋,建设单位应当向被拆迁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补偿。第五条被拆迁单位需要搬迁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赔偿下列损失:(一)经法定程序批准修建的已拆除建筑物和结构作物,按原面积、原结构、原质量的现行成本折算的建设成本;(二)合法使用权土地按原面积搬迁建设用地的土地成本;(三)拆除设备搬迁安装费);(四)集体所有制企业和租赁企业对因拆迁而停产待业者给予一年工资补贴,补偿费根据被拆迁单位土地拆迁项目进展情况分期支付,初期支付30%但对拆除建筑物、农作物、腾出原有基地的,可以一次性支付补偿费。第六条拆迁项目,由拆迁单位提出建设方案,报有关主管部门后组织实施第七条拆迁单位委托建设单位代建的,其补偿费用由被拆迁单位承担n不得再支付给待搬迁单位

第八条拆迁当地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所需的粮油、煤炭、菜场、修缮等网络设施,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原安置区建设或者交换商业网络。需要临时过渡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原安置区的要求进行改建或者交换提供临时过渡住房;被拆迁单位自行临时过渡的,建设单位按临时过渡住房建设费用的50%给予补助。集体所有制企业、租赁企业自行临时过渡的依照前款规定,不再按照本规定第五条的规定给予失业人员工资补贴。其他非必要的商业服务网点,经区、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建设单位通知拆除被拆迁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提前一年进行调整安置上海居民搬迁,其中被拆迁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租赁企业对停产待业人员给予工资补贴第九条宗教团体因房地产被拆迁的上海居民搬迁上海家具包装,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求宗教事务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并与宗教团体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原则上,教堂、寺庙、道观、宗教团体、宗教团体、宗教团体、宗教团体、宗教团体、宗教团体、宗教团体、宗教团体、宗教团体、宗教团体、宗教团体、宗教团体、宗教团体、宗教团体、宗教团体、宗教团体、宗教团体、宗教团体、宗教团体、宗教团体、宗教团体、宗教团体、宗教团体(四)其他已对外开放的宗教团体房屋,不得拆除。确需拆除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原拆迁、原建设的原则迁移重建用地。宗教团体租赁的房地产,由建设单位拆除在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可按原安置面积与新房或其他房屋进行产权交换,或与宗教团体协商后,将相应的建设资金拨给宗教团体自行建设和安置



新闻资讯

联系方式丨CONTACT

  • 全国热线:15921541530
  • 大件咨询:13262247598
  • Q Q咨询:3435757670
首页
电话
短信
首页